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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設計ppt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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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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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2019-12-07
素材編號:
24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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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設計ppt

這是建筑防火設計ppt,包括了修訂說明,總則,主要修訂內容,木結構建筑,城市交通隧道,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等內容,歡迎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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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編制組 五月一日執(zhí)行(高規(guī)停用) 目 錄 一、修訂說明 □修訂的必要性 1、現(xiàn)行《建規(guī)》、《高規(guī)》的部分規(guī)定已難以適應工程建設的現(xiàn)實需要。 2、各類火災事故也反映出一些亟需完善標準的問題。 3、兩項標準之間及與國家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和其他防火設計規(guī)范之間的一些不協(xié)調、不適應的問題,給規(guī)范的執(zhí)行帶來較大困難。 一、修訂說明 □物流建筑 作業(yè)型、存儲型和綜合型 順豐杭州分撥中心 一、修訂說明 □物流建筑 作業(yè)型、存儲型和綜合型 南京中郵集散中心快件分揀機 一、修訂說明 □物流建筑 作業(yè)型、存儲型和綜合型 蘇寧電器鹽城配送中心 一、修訂說明 □超高層建筑 欲與天公試比高 一、修訂說明 □大型公共建筑 天津大悅城 一、修訂說明 □大型公共建筑 大連恒隆廣場 一、修訂說明 □外墻外保溫 央視文化中心(2009年2月9日) 一、修訂說明 □外墻外保溫 上海教師公寓(2010年11月15日) 一、修訂說明 □外墻外保溫 大連星海廣場公寓(2014年4月21日) 一、修訂說明 □工程建設標準體系 一、修訂說明 □工程建設標準體系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GB 50974-201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 50084-2001 (2005年版) 《泡沫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 50151-2010 《氣體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 50370-2005 《建 筑 防 排 煙 系 統(tǒng) 技 術 規(guī) 范》報批稿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116-2013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 50140-2005 一、修訂說明 □ 任務來源 1、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7]125號文) 2、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調整〈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修訂項目計劃的函》(建標[2009]94號) 一、修訂說明 □規(guī)范歷年版本 1、 1956年《工業(yè)企業(yè)和居民住宅建筑設計暫行防火標準》 2、1960年《關于建筑設計防火的原則規(guī)定》 3、1974年《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TJ 16-1974共9章6個附錄 4、1982年《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GBJ 45-1982 5、1987年《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 16-1987 局部修訂:95年、97年、01年,共10章5個附錄 6、1995年《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guī)范》GB 50045-1995 局部修訂:97年、99年、2001年、2005年,共9章2個附錄 7、2006年《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06 共12章1個附錄 8、2014年《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 共12章3個附錄 一、修訂說明 □ 重點研究問題 高層建筑防火技術要求專題研究 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防火要求專題研究 物流配送建筑防火要求專題研究 有頂步行商業(yè)街建筑防火要求專題研究 家具、建材等商店設計人員密度的研究 木結構建筑防火技術的研究 民用建筑中敞開樓梯間相關防火設計要求的研究 窗檻墻及防火挑檐對火災豎向蔓延影響的研究 雙層呼吸式玻璃幕墻火災蔓延特性與防火技術的研究 可燃氣體儲罐最大存儲規(guī)模及防火間距的研究 一、修訂說明 □主要修訂內容 1、合并了《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調整了兩項標準間不協(xié)調的要求。將住宅建筑的高、多層分類統(tǒng)一按照建筑高度劃分; 2、增加了滅火救援設施和木結構建筑兩章,完善了有關滅火救援的要求,系統(tǒng)規(guī)定了木結構建筑的防火要求; 3、補充了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的防火要求; 4、對消防設施的設置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完善了有關內容;有關消防給水系統(tǒng)、室內外消火栓系統(tǒng)和防煙排煙系統(tǒng)設計的要求分別由相應的國家標準作出規(guī)定; 一、修訂說明 □主要修訂內容 5、適當提高了高層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 6、補充了有頂商業(yè)步行街兩側的建筑利用該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的防火要求;調整、補充了建材、家具、燈飾商店營業(yè)廳和展覽廳的設計疏散人員密度; 7、補充了地下倉庫、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qū))、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的防火要求,調整了液氧儲罐等的防火間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災豎向或水平蔓延的相關要求。 一、修訂說明 □條文統(tǒng)計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06共有條文387條,《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45-1995(2005年版)共有條文214條,兩者有相同、相近要求的條文170條,約占《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總條文的80%。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14年版共有條文424條,其中強制性標準條文165條,約占全部條文的39%。 2014版規(guī)范相對于原兩本規(guī)范,新增條文69條、修改128條、刪除114條。 二、總則 □適用范圍 1 廠房; 2 倉庫; 3 民用建筑; 4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qū)); 5 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qū)); 6 可燃材料堆場; 7 城市交通隧道。 二、總則 □適用范圍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發(fā)電廠與變電站等的建筑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國家標準時,宜從其規(guī)定。 本規(guī)范不適用于火藥、炸藥及其制品廠房(倉庫)、花炮廠房(倉庫)的建筑防火設計。 二、總則 □主要內容 本規(guī)范共分12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有: 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公共建筑的分類要求。 廠房、倉庫、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級分級及其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區(qū)與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構造、防火間距和消防設施設置的基本要求。 工業(yè)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與要求。 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疏散距離、疏散寬度、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設置的基本要求。 二、總則 □主要內容 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qū))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成組布置和儲量的基本要求。 木結構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 各類建筑為滿足滅火救援要求需設置救援場地、消防車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 建筑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和預防電氣火災的線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與配電線路等基本要求。 二、總則 □建筑分類 廠房 二、總則 □建筑分類 倉庫 二、總則 □建筑分類 民用建筑 二、總則 □建筑分類 高層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類別應根據本表類比確定。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guī)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guī)定。 裙房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guī)范有關高層民用建筑的規(guī)定。 二、總則 □建筑分類 裙房 在高層建筑主體投影范圍外,與建筑主體相連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屬建筑。 二、總則 □建筑高度 二、總則 □建筑高度 二、總則 □建筑高度 坡地建筑 二、總則 □建筑高度 二、總則 □建筑層數 建筑層數應按建筑的自然層數計算,下列空間可不計入建筑層數: 室內頂板面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設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內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 建筑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備用房、出屋面的樓梯間等。 二、總則 □耐火等級 工業(yè)建筑 二、總則 □耐火等級 工業(yè)建筑 二、總則 □耐火等級 民用建筑 二、總則 □耐火等級 疏散走道兩側的隔墻 二、總則 □設計的主要內容 降低建筑發(fā)生火災危險的各種技術措施及其實施方法 。 當建筑內發(fā)生火災時,能及時、快速、有效偵測、控制和撲滅火災的各種技術措施。 當建筑內發(fā)生火災時,能限制火災和煙氣蔓延以及保證建筑結構具有足夠耐火性能。 當建筑內發(fā)生火災時,保證建筑內的人員能安全疏散、避難的各種技術措施。 總體上,建筑的防火設計可包括建筑的總平面布局、被動防火系統(tǒng)、主動防火系統(tǒng)和安全疏散系統(tǒng)。 二、總則 □基本要求 合理的建筑防火設計,是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這一消防工作方針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制止建筑火災事故,減少火災危害的根本措施。 科學合理的建筑防火設計,其消防設施應當有利于撲救火災,并保證緊急狀態(tài)下的安全疏散,且將火災影響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體現(xiàn)“主動滅火”和“被動防火”相結合的理念。 二、總則 □基本要求 建筑防火設計的根本,是處理好規(guī)范、功能和安全之間的關系。建筑防火設計在執(zhí)行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時,不僅要符合規(guī)范要求,更要滿足使用功能,并為建筑投入使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創(chuàng)造可靠的有利于管理的工作條件。 在執(zhí)行防火規(guī)范時,不能簡單地執(zhí)行規(guī)范,而是通過綜合分析建設項目的布局、防火間距、防火分區(qū)、安全疏散、通風排煙、滅火設施等各方面的可行條件,探索合理的對策,以使建筑防火在實現(xiàn)規(guī)范要求、建筑功能和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 二、總則 □多種使用功能 同一建筑內設置多種使用功能場所時,不同使用功能場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該建筑及其各功能場所的防火設計應根據本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 對于同一性質的建筑,如民用建筑或工業(yè)建筑,當在同一建筑內設置兩種或兩種以上使用功能的場所時,不同使用功能區(qū)或場所之間需要進行防火分隔,以保證火災不會相互蔓延。例如住宅與商店的上下組合建造,幼兒園、托兒所與辦公、寫字建筑或電影院、劇場與商業(yè)設施合建等。 二、總則 □多種使用功能 此類建筑的平面布局、防火分區(qū)、安全疏散、室內外消火栓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等其他設計,需根據該建筑的使用性質、建筑高度、火災危險性和防火分隔情況等,按照本規(guī)范對不同使用功能建筑的防火要求確定。 對于本建筑與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和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等,則需按建筑整體考慮。 二、總則 □超高層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要求外,尚應結合實際情況采取更加嚴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設計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我國近年來建筑高度超過250m的建筑越來越多,盡管本規(guī)范對高層建筑以及超高層建筑作了相關規(guī)定,但為了進一步增強建筑高度超過250m的高層建筑的防火性能,本條規(guī)定要通過專題論證的方式,在本規(guī)范現(xiàn)有規(guī)定的基礎上提出更嚴格的防火措施,有關論證的程序和組織要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三、主要修訂內容 (一)總平面布局 □布局原則 建筑防火設計中的總平面布局應服從城市的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消防規(guī)劃要求,根據建筑物的高度、使用性質、體量或規(guī)模等因素,合理確定其位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道和消防水源等。特別是對于高層建筑、生產廠房與倉庫等建筑高度高、人員密集或火災危險性大的建筑物,更應經認真調查研究,通過綜合分析后確定。 通過對建筑物進行合理布局和設置防火間距,防止火災在相鄰建筑物之間相互蔓延、合理利用和節(jié)約土地,使建筑物著火時,能限制火災和煙氣在(或通過)建筑外部的蔓延,并為人員疏散、消防人員的救援和滅火提供保護,減少火災時建筑物、鄰近建筑物及其居。ɑ蚴褂茫┱呤艿綇娸椛錈岷蜔煔獾挠绊憽 (一)總平面布局 □防火間距 建筑防火間距主要是針對火災的熱輻射影響而采取的被動防火措施。建筑間應考慮防止建筑火災相互蔓延擴大的間距,該間距應能有效防止火災的蔓延,但不是安全距離。 1)建筑間的防火間距確定依據正確,符合規(guī)范要求。 2)當建筑間的防火間距不足時,所采用的替代措施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并應能有效防止火災的相互蔓延。 3)采用規(guī)范未明確規(guī)定的措施時,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提供相關技術論證報告和資料。 4)建筑間的防火間距規(guī)范未明確規(guī)定時,應根據防火間距設計目標的功能要求進行確定。 (一)總平面布局 □防火間距確定原則 1)建筑物間的防火間距應能有效防止建筑間的火災蔓延,并應與建筑的耐火等級、外墻的耐火性能與防火構造和建筑的滅火救援條件、火災危險性等相適應。 2)防火間距的確定主要考慮火災蔓延方式、火災的種類及其可能延續(xù)的時間、火災強度、相鄰建筑的高低以及開口情況、建筑的耐火等級、消防撲救條件與救援力量等因素。 3)防火間距在滿足規(guī)范要求的前提下,應盡量節(jié)省土地資源。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一)總平面布局 (二)平面布置 □ 布置原則 建筑內的平面布置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通過對建筑物內部空間進行合理分隔,防止火災和煙氣在建筑內部蔓延擴大,確;馂臅r的人員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使得: 建筑內部某部位著火時,能限制火災和煙氣在(或通過)建筑內部和外部的蔓延,并為人員疏散、消防人員的救援和滅火提供保護。 建筑物內部某處發(fā)生火災時,減少對鄰近(上下層、水平相鄰空間)分隔區(qū)域受到強輻射熱和煙氣的影響。 消防人員能方便進行救援、利用滅火設施進行滅火救援活動。 (二)平面布置 □ 布置原則 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建筑設備設置部位,能防止對人員和貴重設備造成影響或危害。 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場所,應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火災或爆炸,及時控制災害的蔓延擴大。 重點控制建筑內部的防火分區(qū)面積和分隔構件、有較大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設備布置位置以及安全疏散設施的設計。 (二)平面布置 □ 防火分區(qū) 防火分區(qū)設計是建筑防火設計中重要的基礎設計,建筑內使用人員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給排水、通風、電氣等的防火設計,均與防火分區(qū)的劃分和分隔方式緊密相關。 當建筑物內某一個防火分區(qū)著火時,其防火分隔措施應能防止燃燒產生的熱和煙,通過樓板、樓梯間、管道井、門窗洞口等向相鄰防火分區(qū)蔓延,從而有效地阻止火災在建筑物內水平及豎直方向的蔓延,避免發(fā)展成為整座建筑物的火災。 (二)平面布置 □ 防火分區(qū) 建筑物應根據建筑的耐火等級、建筑高度和使用人員特性及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及其內部消防設施的設置情況等合理劃分防火分區(qū)。 防火分區(qū)的大小應與該建筑可接受的消防安全性能相一致。 防火分區(qū)之間的防火分隔措施應能保證在合理的火災下不會導致火災蔓延出火源所在防火分區(qū)。分隔物首應考慮采用防火墻等固定分隔物。 建筑內應盡量減少相鄰空間豎向或水平連通的開口。與周圍空間不處于同一防火分區(qū)且不能封閉的連通口,應采取相應的有效防火分隔措施。 (二)平面布置 □ 廠房防火分區(qū) (二)平面布置 □ 廠房防火分區(qū) 防火分區(qū)之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當其防火分區(qū)的建筑面積大于本表規(guī)定,且設置防火墻確有困難時,可采用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采用防火卷簾時,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5.3條的規(guī)定; 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084的規(guī)定。 (二)平面布置 □ 倉庫 占地 分區(qū) (二)平面布置 □ 倉庫防火分區(qū)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qū)之間必須采用防火墻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qū)之間的防火墻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占地面積,不應大于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占地面積。 (二)平面布置 □ 倉庫防火分區(qū) (二)平面布置 □ 民用建筑 (二)平面布置 □ 房間布置 建筑內不同火災危險性的房間或樓層之間應采取與該房間火災荷載密度相適應的防火措施,并采用相應耐火性能要求的隔墻、樓板進行分隔。 建筑內的房間應盡量避免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 必須設置在建筑內的具有高火災危險性的房間,應根據其火災或爆炸的可能危害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或防爆措施,并宜靠外墻布置。 甲、乙類生產場所或甲、乙類物品庫房不應設置在地下、半地下。甲、乙類物品庫房禁止布置在民用建筑內。 地下、半地下商店禁止經營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商品。 (二)平面布置 □ 廠房附屬建筑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 (二)平面布置 □ 中間倉庫 (二)平面布置 □ 倉庫附屬建筑 (二)平面布置 □ 物流建筑 物流建筑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當建筑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yè)為主時,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廠房的規(guī)定確定,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確定; 當建筑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筑難以區(qū)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倉庫的規(guī)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yè)區(qū)采用防火墻與儲存區(qū)完全分隔時,作業(yè)區(qū)和儲存區(qū)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guī)范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guī)定確定。 (二)平面布置 □ 物流建筑 分揀作業(yè)區(qū) (二)平面布置 □ 物流建筑 其中,當分揀等作業(yè)區(qū)采用防火墻與儲存區(qū)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qū)的防火分區(qū)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和儲存區(qū)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許占地面積,可按本規(guī)范表3.3.2(不含注)的規(guī)定增加3.0倍: 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一級; 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建筑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二)平面布置 □ 物流建筑 宜家高架立體庫 (二)平面布置 □ 物流建筑 棉花倉庫 (二)平面布置 □ 物流建筑 鋼結構貨架 (二)平面布置 □民用附屬建筑 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應結合建筑的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 除為滿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設置的附屬庫房外,民用建筑內不應設置生產車間和庫房。 經營、存放和使用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儲藏間,嚴禁附設在民用建筑內。 (二)平面布置 □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 建筑物內設置自動扶梯、敞開樓梯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時,其防火分區(qū)的建筑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筑面積疊加計算; 當疊加計算后的建筑面積大于本規(guī)范第5.3.1條的規(guī)定時,應劃分防火分區(qū)。 對于本規(guī)范允許采用敞開樓梯間的建筑,即本規(guī)范第5.5.13條規(guī)定以外的多層建筑,如5層或5層以下的教學建筑、普通辦公建筑等,該敞開樓梯間可以不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考慮。 (二)平面布置 □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 敞開樓梯 (二)平面布置 □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 敞開樓梯間 (二)平面布置 □中庭 建筑內設置中庭時,其防火分區(qū)的建筑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筑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后的建筑面積大于本規(guī)范第5.3.1條的規(guī)定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墻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墻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墻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進行保護;采用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0h,并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5.3條的規(guī)定;與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應采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二)平面布置 □中庭 防火分隔 (二)平面布置 □中庭 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保護 (二)平面布置 □中庭 2 高層建筑內的中庭回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步行街內部實景圖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步行街內部實景圖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餐飲、商店等商業(yè)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連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 步行街兩側建筑相對面的最近距離均不應小于本規(guī)范對相應高度建筑的防火間距要求且不應小于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層均不宜封閉,確需封閉時,應在外墻上設置可開啟的門窗,且可開啟門窗的面積不應小于該部位外墻面積的一半。步行街的長度不宜大于300m; 3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每間商鋪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300m2;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4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其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圍護構件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實體墻,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C類防火玻璃門、窗;相鄰商鋪之間面向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m、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實體墻。 當步行街兩側的建筑為多個樓層時,每層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商鋪均應設置防止火災豎向蔓延的措施,并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2.5條的規(guī)定;設置回廊或挑檐時,其出挑寬度不應小于1.2m;步行街兩側的商鋪在上部各層需設置回廊和連接天橋時,應保證步行街上部各層的開口面積不應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積的37%,且開口宜均勻布置;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防火分隔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防火分隔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防火玻璃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5 步行街兩側建筑內的疏散樓梯應靠外墻設置并宜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層商鋪的疏散門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內任一點到達最近室外安全地點的步行距離不應大于60m。步行街兩側建筑二層及以上各層商鋪的疏散門至該層最近疏散樓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37.5m; 6 步行街的頂棚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步行街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二)平面布置 □有頂棚的步行街 7 步行街的頂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6.0m,頂棚應設置自然排煙設施并宜采用常開式的排煙口,且自然排煙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積的25%。常閉式自然排煙設施應能在火災時手動和自動開啟; 8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并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每層回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tǒng); 9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內外均應設置疏散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廣播系統(tǒng)。 (二)平面布置 □醫(yī)院、療養(yǎng)院 醫(yī)院和療養(yǎng)院的住院部分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醫(yī)院和療養(yǎng)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應為單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醫(yī)院和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內相鄰護理單元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分隔,隔墻上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設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門應采用常開防火門。 (二)平面布置 □劇場、電影院、禮堂 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筑內;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時,不應超過2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至少應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qū)域分隔; 2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尚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4.8條的規(guī)定; 3 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多層建筑內時,觀眾廳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于2個,且每個觀眾廳或多功能廳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400m2; (二)平面布置 □多廳電影院 (二)平面布置 □電影院觀眾廳 (二)平面布置 □劇場、電影院、禮堂 4 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 5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防火分區(qū)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不應大于1000m2;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時,該面積不得增加。 (二)平面布置 □住宅合建 (二)平面布置 □住宅合建 2 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分別獨立設置;為住宅部分服務的地上車庫應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車庫的疏散樓梯應按本規(guī)范第6.4.4條的規(guī)定進行分隔; 3 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區(qū)和室內消防設施配置,可根據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別按照本規(guī)范有關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規(guī)定執(zhí)行;該建筑的其他防火設計應根據建筑的總高度和建筑規(guī)模按本規(guī)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平面布置 □商業(yè)服務網點 設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層或首層及二層,每個分隔單元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2的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fā)店等小型營業(yè)性用房。 設置商業(yè)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與商業(yè)服務網點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 住宅部分和商業(yè)服務網點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分別獨立設置。 (二)平面布置 □商業(yè)服務網點 (三)安全疏散 □ 疏散路徑 (三)安全疏散 □ 疏散設計 建筑安全疏散和避難逃生設施設計,應綜合考慮建筑使用功能和用途、使用人數與特性、建筑面積、建筑高度和室內凈空高度、疏散距離、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以及消防設施配置情況等因素。 疏散設施應能保證人員在疏散時不受火災或火災煙氣的危害。 建筑應具有供火災時人員進行安全疏散與逃生的設施和路徑。建筑設計所提供的疏散設施和路徑應能保證火災情況下人員全部安全疏散或逃生至安全地點。 建筑內每個房間或每個防火分區(qū)或建筑的每個樓層應具有足夠的疏散寬度和疏散出口,其疏散距離必須滿足人員安全到達安全出口的要求。 (三)安全疏散 □ 疏散設施 安全疏散設施由室內通道、疏散出口、疏散走道或避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具等組成。 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數量,應結合建筑的空間合理組合,兼顧其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內的人員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在規(guī)定的最短時間內,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或其他安全地帶。 建筑物中設置的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和疏散門等安全出口的寬度足夠,出口數量足夠并能滿足不同情況下的安全疏散距離要求,疏散指示明顯正確,使人員能在火災發(fā)展過程中的可用疏散時間內及時、安全疏散完畢。 (三)安全疏散 □ 疏散設計原則 疏散路線要簡捷,易于辨認,并須設置簡明易懂、醒目易見的疏散指示標志,便于尋找、辨別。 疏散路線設計應符合人們的習慣要求和人在建筑火災條件下的心理狀態(tài)及行動特點。 疏散路線設計要做到步步安全。 盡量不使疏散路線和撲救路線相交叉,避免相互干擾。 建筑物內的任一房間或部位,一般都應有2個不同疏散方向可供疏散,盡可能不布置袋形走道。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在火災時能保持關閉狀態(tài)。 確保各種安全疏散設施在火災條件下的防火、防煙性能。 (三)安全疏散 □ 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的寬度應綜合考慮所在區(qū)域的用途、疏散距離和疏散人數,應能滿足該區(qū)域內全部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且不應小于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寬度。 疏散走道應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應考慮能有2個或多個不同的疏散方向;走道上不宜設置門檻、階梯。 疏散走道兩側及頂棚應采用具有足夠的防火防煙性能的結構體與周圍空間分隔。 疏散坡道應設置圍護墻體或高度不低于1m的護欄并應采取防滑措施,坡道的坡度不應大于1:10。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隔處應設置與該部位分隔要求一致的防火門。 (三)安全疏散 □ 疏散距離 安全疏散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疏散距離的確定。安全疏散距離直接影響疏散所需時間和人員安全,它包括房間內最遠點到房間門或住宅戶門的距離和從房間門到安全出口的距離。 疏散通道的距離和防護措施、出口數量和寬度,使其與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建筑高度等疏散、撲救難易程度相適應。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門應采取措施防止在火災時無法打開。 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位置、標識應正確、清晰明了。地下室的樓梯間與建筑物地上部分的樓梯間必須在首層分隔或直通室外。 (三)安全疏散 □ 廠房疏散距離 (三)安全疏散 □ 公共建筑疏散距離 (三)安全疏散 □ 公共建筑疏散距離 (三)安全疏散 □ 公共建筑疏散距離 樓梯間應在首層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采用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當層數不超過4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門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15m處; 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內疏散門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個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yè)廳等,其室內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30m;當疏散門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樓梯間時,應采用長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當該場所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時,其安全疏散距離可增加25%。 (三)安全疏散 □ 擴大封閉樓梯間 (三)安全疏散 □ 擴大封閉樓梯間 (三)安全疏散 □ 住宅建筑疏散距離 躍廊式住宅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應從戶門算起,小樓梯的一段距離可按其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 躍層式住宅,戶內樓梯的距離可按其梯段水平投影長度的1.50倍計算。 (三)安全疏散 □ 住宅建筑疏散距離 (三)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與疏散出口 疏散出口是指人們走出活動場所或使用房間的出口或門。 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等安全地帶的出口或門。 一般,人們從疏散出口出來,經過一段水平或階梯疏散走道才達到安全出口。進入安全出口后,可視為到達安全地點。 足夠數量的安全出口,對保證人員和物質的安全疏散極為重要。無論工業(yè)建筑或民用建筑,每個防火分區(qū)、每個樓層的安全出口數量一般均不應少于2個 (三)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 建筑應根據其耐火等級、建筑層數、建筑面積、疏散距離等因素設置安全出口,建筑內最大疏散距離應根據建筑耐火等級、樓梯間形式和疏散方式確定。 除有特殊規(guī)定外,建筑物內每個樓層或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各樓層或防火分區(qū)的安全出口總寬度應能滿足該樓層或防火分區(qū)全部疏散人數在可用疏散時間內安全疏散到安全地點的要求。 (三)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 (三)安全疏散 □一個安全出口條件 公共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qū)或一個防火分區(qū)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設置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 1 除托兒所、幼兒園外,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人數不超過50人的單層公共建筑或多層公共建筑的首層; 2 除醫(yī)療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等外,符合表5.5.8規(guī)定的公共建筑; (三)安全疏散 □通向相鄰防火分區(qū) 一、二級耐火等級公共建筑中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確有困難的防火分區(qū),可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qū)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區(qū)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時,應采用防火墻與相鄰防火分區(qū)進行分隔。 2 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區(qū),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區(qū),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1個。 (三)安全疏散 □通向相鄰防火分區(qū) 3 該防火分區(qū)通向相鄰防火分區(qū)的疏散凈寬度不應大于其按本規(guī)范第5.5.21條規(guī)定計算所需疏散總凈寬度的30%。 建筑各層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總凈寬度不應小于按照本規(guī)范第5.5.21條規(guī)定計算所需疏散總凈寬度。 (三)安全疏散 □疏散樓梯 疏散樓梯(間)的數量、位置、寬度和樓梯間形式應滿足人員安全疏散和使用方便的要求。 建筑的樓梯間形式應根據建筑形式、建筑層數、建筑面積等因素確定。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樓梯間的首層難以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時,應保證首層火災不會影響到其上下各層人員利用該出口安全疏散。 建筑中地上部分下一層疏散樓梯(間)及樓梯出口的疏散能力應能滿足其上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要求。 建筑中地下部分上一層疏散樓梯(間)及樓梯出口的疏散能力應能滿足其下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要求。 (三)安全疏散 □疏散樓梯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防煙樓梯間。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其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或3層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樓梯應采用防煙樓梯間;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三)安全疏散 □防煙樓梯 (三)安全疏散 □疏散樓梯 下列多層公共建筑的疏散樓梯,除與敞開式外廊直接相連的樓梯間外,均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1 醫(yī)療建筑、旅館、老年人建筑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建筑; 3 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筑、會議中心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層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三)安全疏散 □敞開式外廊 (三)安全疏散 □剪刀樓梯 (三)安全疏散 □剪刀樓梯 (三)安全疏散 □疏散出口 建筑內每個房間的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且應盡可能相互遠離,一般情況下2個疏散出口最遠邊緣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小于所在房間或區(qū)域內最長對角線的一半。 規(guī)范要求疏散出口最遠邊緣之間的直線距離不應小于5m,否則應按一個疏散出口考慮; 疏散出口的總寬度應能滿足室內全部人員在可用疏散時間內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的要求。 疏散出口應直接通向安全出口,不應經過其他房間。 (三)安全疏散 □疏散門 (三)安全疏散 □疏散門 2 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筑面積小于50m2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于15m、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疏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內建筑面積不大于50m2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的廳、室。 (三)安全疏散 □百人寬度指標 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其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計算確定。 (三)安全疏散 □疏散人數計算 首層外門的總寬度應按該層及以上疏散人數最多的一層的疏散人數計算確定,不供其他樓層人員疏散的外門,可按本層疏散人數計算確定;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中錄像廳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1.0人/m2計算;其他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廳、室的建筑面積按不小于0.5人/m2計算; 有固定座位的場所,其疏散人數可按實際座位數的1.1倍計算; 展覽廳的疏散人數應根據展覽廳的建筑面積和人員密度計算,展覽廳內的人員密度不宜小于0.75人/m2; (三)安全疏散 □疏散人數計算 商店的疏散人數應按每層營業(yè)廳的建筑面積乘以表5.5.21-2規(guī)定的人員密度計算。 對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燈飾展示建筑,其人員密度可按表5.5.21-2規(guī)定值的30%確定。 (三)安全疏散 □避難層 (三)安全疏散 □避難層 (三)安全疏散 □避難層 4 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 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布置,設備管道區(qū)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qū)分隔。 管道井和設備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qū)分隔,管道井和設備間的門不應直接開向避難區(qū);確需直接開向避難區(qū)時,與避難層區(qū)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m,且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避難間內不應設置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不應開設除外窗、疏散門之外的其他開口; (三)安全疏散 □避難層 5 避難層應設置消防電梯出口; 6 應設置消火栓和消防軟管卷盤; 7 應設置消防專線電話和應急廣播; 8 在避難層(間)進入樓梯間的入口處和疏散樓梯通向避難層(間)的出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9 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C類防火窗。 (三)安全疏散 □避難層轉換 (三)安全疏散 □高層病房樓 (三)安全疏散 □高層病房樓 4 應設置消防專線電話和消防應急廣播; 5 避難間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6 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或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C類防火窗。 (三)安全疏散 □住宅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5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m2,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0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 (三)安全疏散 □住宅疏散樓梯 住宅建筑的疏散樓梯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開樓梯間;與電梯井相鄰布置的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當戶門具有防煙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時,仍可采用敞開樓梯間; 2 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應采用封閉樓梯間;當戶門具有防煙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時,可采用敞開樓梯間; 3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應采用防煙樓梯間。同一樓層或單元的戶門不宜直接開向前室,確有困難時,每層開向同一前室的戶門不應大于3樘且應具有防煙性能且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 。 (三)安全疏散 □住宅剪刀樓梯 住宅單元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置確有困難且任一戶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于10m時,可采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采用防煙樓梯間; 2 梯段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墻; 3 樓梯間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時,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0m2; 4 樓梯間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合用時,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2.0m2,且短邊不應小于2.4m; (三)安全疏散 □住宅避難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應設置避難層,并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5.23條有關避難層的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戶應有一間房間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應靠外墻設置,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 2 內、外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該房間的門應具有防煙性能,其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四)建筑構造 □防火墻 防火墻應直接設置在建筑的基礎或框架、梁等承重結構上,框架、梁等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防火墻的耐火極限。 防火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梁、樓板底面基層。當高層廠房(倉庫)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0.50h時,防火墻應高出屋面0.5m以上。 防火墻的構造應能在防火墻任意一側的屋架、梁、樓板等受到火災的影響而破壞時,不會導致防火墻倒塌。 (四)建筑構造 □防火分隔 醫(yī)療建筑內的手術室或手術部、產房、重癥監(jiān)護室、精密貴重醫(yī)療裝備用房、儲藏間、實驗室、膠片室等,附設在建筑內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活動場所 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場所或部位分隔,墻上必須設置的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 (四)建筑構造 □防火分隔 建筑內的下列部位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與其他部位分隔,墻體上的門、窗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窗,確有困難時,可采用防火卷簾,但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6.5.3條的規(guī)定: 1 甲、乙類生產部位和建筑內使用丙類液體的部位; 2 廠房內有明火和高溫的部位; 3 甲、乙、丙類廠房(倉庫)內布置有不同火災危險性類別的房間; 4 民用建筑內的附屬庫房,劇場后臺的輔助用房; 5 除居住建筑中套內的廚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的公共廚房和其他建筑內的廚房; 6 附設在住宅建筑內的機動車庫。 (四)建筑構造 □外墻開口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建筑外墻上、下層開口之間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實體墻或挑出寬度不小于1.0m、長度不小于開口寬度的防火挑檐; 當室內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時,上、下層開口之間的實體墻高度不應小于0.8m。 當上、下層開口之間設置實體墻確有困難時,可設置防火玻璃墻,但高層建筑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00h,單、多層建筑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要求。 (四)建筑構造 □防火挑檐 (四)建筑構造 □外墻開口 住宅建筑外墻上相鄰戶開口之間的墻體寬度不應小于1.0m;小于1.0m時,應在開口之間設置突出外墻不小于0.6m的隔板。 實體墻、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均不應低于相應耐火等級建筑外墻的要求。 (四)建筑構造 □建筑幕墻、廣告牌 建筑幕墻應在每層樓板外沿處采取符合本規(guī)范第6.2.5條規(guī)定的防火措施,幕墻與每層樓板、隔墻處的縫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戶外電致發(fā)光廣告牌不應直接設置在有可燃、難燃材料的墻體上。 戶外廣告牌的設置不應遮擋建筑的外窗,不應影響外部滅火救援行動。 (四)建筑構造 □設備用房 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滅火設備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風空氣調節(jié)機房、變配電室等,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設置在丁、戊類廠房內的通風機房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墻和0.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通風空氣調節(jié)機房和變配電室開向建筑內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設備房開向建筑內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四)建筑構造 □電梯井管道井 建筑內的電梯井等豎井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電梯井應獨立設置,井內嚴禁敷設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敷設與電梯無關的電纜、電線等。電梯井的井壁除設置電梯門、安全逃生門和通氣孔洞外,不應設置其他開口; 2 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排氣道、垃圾道等豎向井道,應分別獨立設置。井壁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3 建筑內的電纜井、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不低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內的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建筑構造 □電梯井管道井 4 建筑內的垃圾道宜靠外墻設置,垃圾道的排氣口應直接開向室外,垃圾斗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應能自行關閉; 5 電梯層門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并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電梯層門耐火試驗 完整性、隔熱性和熱通量測定法》GB/T 27903規(guī)定的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 (四)建筑構造 □下沉式廣場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不同防火分區(qū)通向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的開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3m。 室外開敞空間除用于人員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業(yè)或可能導致火災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凈面積不應小于169m2; 2 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內應設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樓梯。 當連接下沉廣場的防火分區(qū)需利用下沉廣場進行疏散時,疏散樓梯的總凈寬度不應小于任一防火分區(qū)通向室外開敞空間的設計疏散總凈寬度; (四)建筑構造 □下沉式廣場 3 確需設置防風雨蓬時,防風雨蓬不應完全封閉,四周開口部位應均勻布置,開口的面積不應小于該空間地面面積的25%,開口高度不應小于1.0m; 開口設置百葉時,百葉的有效排煙面積可按百葉通風口面積的60%計算。 (四)建筑構造 □防火隔間 防火隔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防火隔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小于6.0m2; 2 防火隔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3 不同防火分區(qū)通向防火隔間的門不應計入安全出口,門的最小間距不應小于4m; 4 防火隔間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5 不應用于除人員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四)建筑構造 □避難走道 避難走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避難走道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0h; 2 避難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應少于2個,并應設置在不同方向;當避難走道僅與一個防火分區(qū)相通且該防火分區(qū)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時,可設置1個直通地面的出口。 任一防火分區(qū)通向避難走道的門至該避難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60m; 3 避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任一防火分區(qū)通向該避難走道的設計疏散總凈寬度; (四)建筑構造 □避難走道 4 避難走道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5 防火分區(qū)至避難走道入口處應設置防煙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0m2,開向前室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前室開向避難走道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6 避難走道內應設置消火栓、消防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線電話。 (四)建筑構造 □防火門 防火門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置在建筑內經常有人通行處的防火門宜采用常開防火門。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行關閉,并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2 除允許設置常開防火門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門均應采用常閉防火門。常閉防火門應在其明顯位置設置“保持防火門關閉”等提示標識; 3 除管井檢修門和住宅的戶門外,防火門應具有自行關閉功能。雙扇防火門應具有按順序自行關閉的功能; (四)建筑構造 □防火門 4 除本規(guī)范第6.4.11條第4款的規(guī)定外,防火門應能在其內外兩側手動開啟; 5 設置在建筑變形縫附近時,防火門應設置在樓層較多的一側,并應保證防火門開啟時門扇不跨越變形縫; 6 防火門關閉后應具有防煙性能; 7 甲、乙、丙級防火門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防火門》GB 12955的規(guī)定。 (四)建筑構造 □防火卷簾 新疆烏魯木齊市德匯國際廣場批發(fā)市場火災 (四)建筑構造 □防火卷簾 防火分隔部位設置防火卷簾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10m;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于30m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該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于20m; 2 防火卷簾應具有火災時靠自重自動關閉功能; 3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本規(guī)范對所設置部位墻體的耐火極限要求。 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門和卷簾耐火試驗方法》GB/T 7633有關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熱性的判定條件時,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保護。 (四)建筑構造 □防火卷簾 當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僅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門和卷簾耐火試驗方法》GB/T 7633有關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條件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保護。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084的規(guī)定,但火災延續(xù)時間不應小于該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 4 防火卷簾應具有防煙性能,與樓板、梁、墻、柱之間的空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 需在火災時自動降落的防火卷簾,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6 其他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防火卷簾》GB 14102的規(guī)定。 (五)消防設施 □主動防火系統(tǒng) 建筑主動防火系統(tǒng)主要由建筑消防給水系統(tǒng)、建筑滅火設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建筑防排煙系統(tǒng)等構成。這些防火設施的設計和安裝是一相專業(yè)性很強的技術工作,設計時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相應的設計規(guī)范與施工驗收規(guī)范。 建筑滅火設施應包括室內外消火栓系統(tǒng)、各類自動滅火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裝置、滅火器、滅火沙、滅火毯、消防軟管卷盤等。 建筑中配置的滅火器、消防軟管卷盤、滅火沙等或自動滅火系統(tǒng)應具備撲滅初期火災的能力,并應適用于所在場所可燃物的火災特性相適應,能實現(xiàn)設計的防火目標。 (五)消防設施 □消防設施設置原則 建筑物應綜合考慮建筑用途、重要性、建筑高度與室內空間高度、火災特性和火災危險性等因素,合理設置有效的消防供水和滅火設施。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建筑防火規(guī)范或設計規(guī)范中規(guī)定需要設置滅火設施和火災自動報警的建筑中是否設有這些設施,要求所設計的室內、室外消防給水系統(tǒng)能保證滅火時的用水可靠性、用水量和水壓要求,使這些設施的設計與施工能保證系統(tǒng)發(fā)揮應有的作用,設置與保護對象及系統(tǒng)的使用條件相適應等。 (五)消防設施 □室外設施設置原則 建筑外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對于小型建筑或火災危險性較低的建筑,其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可就近利用市政消火栓系統(tǒng)。 室外消火栓應能夠保證能有效控制火災、保護建筑結構不會受到不可修復的破壞且相鄰建筑不會被引燃。 系統(tǒng)設計時,應結合市政消火栓系統(tǒng)布置,便于消防車使用;距離建筑物外墻應滿足消防車安全取水、供水的要求,避免建筑物高層部位物體墜落對消防人員和消防車造成危害。 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應充分考慮建筑物的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性類別、建筑物體積、建筑物的用途和建筑所設置的消防設施情況等因素。對于可燃液體或氣體儲罐應考慮是否需要進行冷卻的水量。 (五)消防設施 □室外設施 城鎮(zhèn)(包括居住區(qū)、商業(yè)區(qū)、開發(fā)區(qū)、工業(yè)區(qū)等)應沿可通行消防車的街道設置市政消火栓系統(tǒng)。 民用建筑、廠房、倉庫、儲罐(區(qū))和堆場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 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車停靠的屋面上,應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 (五)消防設施 □室外設施 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且建筑體積不大于3000m3的戊類廠房,居住區(qū)人數不超過500人且建筑層數不超過兩層的居住區(qū),可不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噴霧滅火系統(tǒng)、泡沫滅火系統(tǒng)和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tǒng)等系統(tǒng)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tǒng)應設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 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 2 超過4層的廠房或倉庫; 3 其他高層建筑; 4 超過2層或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五)消防設施 □室外設施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qū))內的儲罐應設置移動水槍或固定水冷卻設施。高度大于15m或單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類液體地上儲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卻設施。 總容積大于50m3或單罐容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氣儲罐(區(qū))應設置固定水冷卻設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氣儲罐可不設固定噴水冷卻裝置?側莘e不大于50m3或單罐容積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氣儲罐(區(qū)),應設置移動式水槍。 (五)消防設施 □室外設施 建筑外墻設置有玻璃幕墻或采用火災時可能脫落的墻體裝飾材料或構造時,供滅火救援用的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室外消防設施,應設置在距離建筑外墻相對安全的位置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設置在建筑室內外、供人員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設施,均應設置區(qū)別于環(huán)境的明顯標志。 (五)消防設施 □室內消火栓設置原則 室內消火栓能夠保證消防人員或受過訓練的管理人員能夠方便使用,并能將火災控制在一個防火控制區(qū)域內。 系統(tǒng)設計應保證同層相鄰兩個消火栓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達到室內需射水保護的部位,其設置位置應明顯且便于管理和使用,能保證消防供水的可靠性。 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滿足設計火災延續(xù)時間內的用水量和水壓的要求。消火栓上應有區(qū)別于環(huán)境的明顯標志。 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的水泵供電可靠性應與建筑的火災風險相適應。 消火栓系統(tǒng)的管網應保證系統(tǒng)在其維護并部分關閉期間仍能正常的滅火用水要求。 (五)消防設施 □室內消火栓 下列建筑或場所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 1 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m2的廠房和倉庫; 2 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干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 (五)消防設施 □室內消火栓 3 體積大于5000m3的車站、碼頭、機場的候車(船、機)建筑、展覽建筑、商店建筑、旅館建筑、醫(yī)療建筑和圖書館建筑等單、多層建筑; 4 特等、甲等劇場,超過8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和電影院等以及超過1200個座位的禮堂、體育館等單、多層建筑; 5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體積大于10000m3的辦公建筑、教學建筑和其他單、多層民用建筑。 (五)消防設施 □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消防水龍 (五)消防設施 □自動滅火系統(tǒng) 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設置應與建筑的使用功能、火災特性及室內空間特征與環(huán)境條件和保護對象的重要性等相適應。建筑內自動滅火系統(tǒng)設置的基本原則是對建筑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重點防護。 滅火劑應適用于撲救設置場所的火災類型,且對保護對象的次生危害較。 滅火系統(tǒng)的類型應與火災發(fā)展特性、建筑空間特性相適應,并在設置場所的環(huán)境溫度下能安全、可靠運行和有效滅火并在同一建筑內盡量簡化; 對于需火災報警系統(tǒng)識別火災并聯(lián)動的滅火系統(tǒng),應有能保證系統(tǒng)及時啟動的火災探測控制系統(tǒng)。 (五)消防設施 □廠房自動滅火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廠房或生產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并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1 不小于50000紗錠的棉紡廠的開包、清花車間,不小于5000錠的麻紡廠的分級、梳麻車間,火柴廠的烤梗、篩選部位; 2 占地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單、多層制鞋、制衣、玩具及電子等類似生產的廠房; 3 占地面積大于1500m2的木器廠房; 4 泡沫塑料廠的預發(fā)、成型、切片、壓花部位; 5 高層乙、丙類廠房; 6 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丙類廠房。 (五)消防設施 □倉庫自動滅火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倉庫外,下列倉庫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并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1 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毛皮及其制品的倉庫; 單層占地面積不大于2000m2的棉花庫房,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2 每座占地面積大于600m2的火柴倉庫; 3 郵政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空郵袋庫; (五)消防設施 □倉庫自動滅火 4 可燃、難燃物品的高架倉庫和高層倉庫; 5 設計溫度高于0℃的高架冷庫,設計溫度高于0℃且每個防火分區(qū)建筑面積大于1500m2的非高架冷庫; 6 總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可燃物品地下倉庫; 7 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其他單層或多層丙類物品倉庫。 (五)消防設施 □高層民用建筑自動滅火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高層民用建筑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并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1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場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 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可燃物品庫房、自動扶梯底部; 3 高層民用建筑內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五)消防設施 □單、多層民用建筑自動滅火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和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下列單、多層民用建筑或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并宜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1 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5000人的體育場的室內人員休息室與器材間等; 2 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 的展覽、商店、餐飲和旅館建筑以及醫(yī)院中同樣建筑規(guī)模的病房樓、門診樓和手術部; 3 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辦公建筑等;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五)消防設施 □單、多層民用建筑自動滅火 4 藏書量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 5 大、中型幼兒園,總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 6 總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設置在首層、二層和三層且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地上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除游泳場所外)。 (五)消防設施 □水幕系統(tǒng) 下列部位宜設置水幕系統(tǒng): 1 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和高層民用建筑內超過800個座位的劇場或禮堂的舞臺口及上述場所內與舞臺相連的側臺、后臺的洞口; 2 應設置防火墻等防火分隔物而無法設置的局部開口部位; 3 需要防護冷卻的防火卷簾或防火幕的上部。 舞臺口也可采用防火幕進行分隔,側臺、后臺的較小洞口宜設置乙級防火門、窗。 (五)消防設施 □雨淋系統(tǒng) 下列建筑或部位應設置雨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1 火柴廠的氯酸鉀壓碾廠房,建筑面積大于100m2且生產或使用硝化棉、噴漆棉、火膠棉、賽璐珞膠片、硝化纖維的廠房; 2 乒乓球廠的軋坯、切片、磨球、分球檢驗部位; 3 建筑面積大于60m2或儲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噴漆棉、火膠棉、賽璐珞膠片、硝化纖維的倉庫; 4 日裝瓶數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灌瓶間、實瓶庫; 5 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劇場和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的舞臺葡萄架下部; 6 建筑面積不小于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積不小于500m2的電影攝影棚。 (五)消防設施 □水噴霧系統(tǒng)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并宜采用水噴霧滅火系統(tǒng): 1 單臺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廠礦企業(yè)油浸變壓器,單臺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電廠油浸變壓器,單臺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獨立變電站油浸變壓器; 2 飛機發(fā)動機試驗臺的試車部位; 3 充可燃油并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內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室。 設置在室內的油浸變壓器、充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室,可采用細水霧滅火系統(tǒng)。 (五)消防設施 □氣體滅火系統(tǒng)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并宜采用氣體滅火系統(tǒng): 1 國家、省級或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廣播電視發(fā)射塔內的微波機房、分米波機房、米波機房、變配電室和不間斷電源(UPS)室; 2 國際電信局、大區(qū)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qū)中心內的長途程控交換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3 兩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內的程控交換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4 中央及省級公安、防災和網局級及以上的電力等調度指揮中心內的通信機房和控制室; 5 A、B級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內的主機房和基本工作間的已記錄磁(紙)介質庫; (五)消防設施 □氣體滅火系統(tǒng) 6 中央和省級廣播電視中心內建筑面積不小于120m2的音像制品庫房; 7 國家、省級或藏書量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內的特藏庫;中央和省級檔案館內的珍藏庫和非紙質檔案庫;大、中型博物館內的珍品庫房;一級紙絹質文物的陳列室; 8 其他特殊重要設備室。 注:1 本條第1、4、5、8款規(guī)定的部位,可采用細水霧滅火系統(tǒng)。 當有備用主機和備用已記錄磁(紙)介質,且設置在不同建筑內或同一建筑內的不同防火分區(qū)內時,本條第5款規(guī)定的部位可采用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五)消防設施 □泡沫滅火系統(tǒng)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滅火系統(tǒng)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單罐容量大于1000m3的固定頂罐應設置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tǒng); 2 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3的儲罐可采用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tǒng); 3 其他儲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tǒng); 4 石油庫、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氣工程中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滅火系統(tǒng)設置,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 50074等標準的規(guī)定。 (五)消防設施 □廚房滅火裝置 餐廳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餐館或食堂,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裝置,并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與自動滅火裝置聯(lián)動的自動切斷裝置。 食品工業(yè)加工場所內有明火作業(yè)或高溫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 (五)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建筑應根據其實際用途、預期的火災特性和建筑空間特性,發(fā)生火災后的危害等因素設置合適的報警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計,應考慮保護對象的火災危險性、空間的大小與高度和環(huán)境條件、保護對象的火災特性與體量、建筑內其他建筑消防設施的聯(lián)動需要。 建筑內需要早期報警或提醒人員疏散的場所均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建筑內可能散發(fā)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建筑內消防控制室的設置合理、布置位置符合安全使用和便于控制的要求。 (五)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下列建筑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1 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制鞋、制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廠房; 2 每座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棉、毛、絲、麻、化纖及其制品的倉庫,占地面積大于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卷煙倉庫; 3 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覽、財貿金融、客運和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圖書或文物的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 (五)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5 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筑、郵政建筑、電信建筑,城市或區(qū)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等指揮調度建筑; 6 特等、甲等劇場,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他等級的劇場或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 7 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老年人建筑,任一層建筑面積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筑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于200床位的醫(y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8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五)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9 凈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凈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10 電子信息系統(tǒng)的主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設置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房間; 11 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50m2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筑面積大于500m2的營業(yè)廳; 12 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筑; 13 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tǒng)、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tǒng)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五)消防設施 □住宅、可燃氣體報警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套內宜設置火災探測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層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當設置需聯(lián)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高層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應設置具有語音功能的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建筑內可能散發(fā)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五)消防設施 □防煙設施 建筑內設置的防排煙系統(tǒng)應能有效控制建筑內的火災煙氣流動與蔓延,并應能使建筑內的環(huán)境條件滿足人員的安全疏散需要。任何建筑均應考慮排煙措施。 設計中應明確排煙的位置、排煙方式和設施。采用自然排煙時,應根據不同部位,能保證有效的排煙面積不小于規(guī)范規(guī)定或計算值。應嚴格確定加壓送風的防煙部位及其余壓控制措施,確保安全疏散和避難。 防煙分區(qū)應與建筑內的實際火災情形和空間特性相適應,能夠保證有效控制煙氣蔓延區(qū)域。 與排煙系統(tǒng)合用的通風系統(tǒng)能夠保證火災時的排煙要求。管道排煙系統(tǒng)中采取了防止火災或煙氣蔓延的有效措施。防排煙設施應具有保證其在火災時正常動作的技術措施。 (五)消防設施 □防煙設施 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防煙設施: 1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 2 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層(間)。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廠房、倉庫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當其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置防煙系統(tǒng):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開的陽臺、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可開啟外窗的面積滿足自然排煙口的面積要求。 (五)消防設施 □廠房、倉庫排煙 廠房或倉庫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 1 丙類廠房內建筑面積大于3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人員或可燃物較多的丙類生產場所; 2 建筑面積大于5000m2的丁類生產車間; 3 占地面積大于1000m2的丙類倉庫; 4 高度大于32m的高層廠(庫)房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廠(庫)房內長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五)消防設施 □民用建筑、地下排煙 民用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排煙設施: 1 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筑面積大于100m2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設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100m2且經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間; 4 公共建筑內建筑面積大于300m2且可燃物較多的地上房間; 5 建筑內長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內的無窗房間,當總建筑面積大于200m2或一個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時,應設置排煙設施。 (五)消防設施 □消防水泵房 消防水泵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單獨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 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水泵房,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或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樓層; 3 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應采取擋水措施;設置在地下時,還應采取防淹措施。 (五)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 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機械防(排)煙設施的建筑(群)應設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 附設在建筑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置在建筑內首層或地下一層,并宜布置在靠外墻部位; 3 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他可能影響消防控制設備正常工作的房間附近; (五)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 4 疏散門應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控制室內的設備構成及其對建筑消防設施的控制與顯示功能以及向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傳輸相關信息的功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 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 25506的規(guī)定。 (六)滅火救援 □消防救援設施 建筑物應設置保障消防車安全、快速通行和救援的道路。 消防車道應能滿足消防車通行、火場供水、滅火和救援需要。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應滿足消防車展開和安全操作的要求。 可靠的消防水源是撲救火災的必要條件,在城市給水專業(yè)規(guī)劃中,要充分利用本地區(qū)的自然地理條件,考慮好消防水源建設。 城市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體,如江、河、湖、海,和城市供水管網。水源必須保證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天然水源應有可靠的取水設施。 (六)滅火救援 □消防車道 街區(qū)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于160m。 當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于150m或總長度大于220m時,應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 高層民用建筑,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占地面積大于3000m2的展覽館等單、多層公共建筑應設置環(huán)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對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邊臨空建造的高層建筑,可沿建筑的一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但該長邊所在建筑立面應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 (六)滅火救援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高層建筑應至少沿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l/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的底邊連續(xù)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該范圍內的裙房進深不應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連續(xù)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確有困難時,可間隔布置,但間隔距離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總長度仍應符合上述規(guī)定。 (六)滅火救援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場地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和車庫出入口; 2 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15m和8m。對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均不應小于15m; 3 場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結構、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 4 場地應與消防車道連通,場地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且不應大于10m,場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六)滅火救援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六)滅火救援 □救援入口 建筑物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的范圍內,應設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 廠房、倉庫、公共建筑的外墻應每層的適當設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 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的凈高度和凈寬度分別不應小于0.8m和1.0m,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于1.2m,間距不宜大于20m且每個防火分區(qū)不應少于2個,設置位置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 窗口的玻璃應易于破碎,并應設置可在室外易于識別的明顯標志。 (六)滅火救援 □救援入口 冷庫建筑 (六)滅火救援 □消防電梯 下列建筑應設置消防電梯: 1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3 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消防電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qū)內,且每個防火分區(qū)不應少于1臺。相鄰兩個防火分區(qū)可共用1臺消防電梯。 (六)滅火救援 □直升機停機坪 建筑高度大于l00m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設置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 直升機停機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置在屋頂平臺上時,距離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不應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機坪的出口不應少于2個,每個出口的寬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應設置航空障礙燈,并應設置應急照明; 4 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應設置消火栓; 5 其他要求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航空管理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四、木結構建筑 □天津泰達悅海投資有限公司客房樓 四、木結構建筑 □泰達濱海新都市售樓處 四、木結構建筑 □德國7層木結構住宅建筑外觀與內部 四、木結構建筑 □輕型木結構體系 四、木結構建筑 □耐火性能 四、木結構建筑 □膠合木柱耐火試驗 四、木結構建筑 □膠合木梁耐火試驗 四、木結構建筑 □木骨架組合墻體 建筑采用木骨架組合墻體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辦公建筑和丁、戊類廠房(庫房)的房間隔墻和非承重外墻可采用木骨架組合墻體,其他建筑的非承重外墻不得采用木骨架組合墻體; 2 墻體填充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3 木骨架組合墻體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應符合表11.0.2的規(guī)定,其他要求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木骨架組合墻體技術規(guī)范》GB/T 50361的規(guī)定。 四、木結構建筑 □建筑規(guī)模 四、木結構建筑 □層數 老年人建筑的住宿部分,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活動場所設置在木結構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 商店、體育館、丁、戊類廠房(庫房)應采用單層木結構建筑,并宜采用膠合木結構。 四、木結構建筑 □膠合木體育館 北京膠合木屋架游泳館 四、木結構建筑 □膠合木體育館 都江堰向峨小學 四、木結構建筑 □防火分隔 除住宅建筑外,建筑內發(fā)電機間、配電間、鍋爐間的設置及其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4.12條~第5.4.15條和第6.2.3條~第6.2.6條的規(guī)定。 設置在木結構住宅建筑內的機動車庫、發(fā)電機間、配電間、鍋爐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0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不宜開設與室內相通的門、窗、洞口,確需開設時,可開設一樘不直通臥室的單扇乙級防火門。機動車庫的建筑面積不宜大于60m2。 四、木結構建筑 □疏散距離、百人寬度指標 四、木結構建筑 □防火間距 民用木結構建筑之間及其與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1.0.10的規(guī)定。 民用木結構建筑與廠房(倉庫)等建筑的防火間距、木結構廠房(倉庫)之間及其與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4章有關四級耐火等級建筑的規(guī)定。 四、木結構建筑 □組合建造 木結構建筑組合建造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豎向組合建造時,木結構部分的層數不應超過3層并應設置在建筑的上部,木結構部分與其他結構部分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 水平組合建造時,木結構部分與其他結構部分宜采用防火墻分隔; 2 當木結構部分與其他結構部分之間按本條第1款的規(guī)定進行了防火分隔時,木結構部分和其他部分的防火設計,可分別執(zhí)行本規(guī)范對木結構建筑和其他結構建筑的規(guī)定;其他情況,建筑的防火設計應執(zhí)行本規(guī)范有關木結構建筑的規(guī)定; 四、木結構建筑 □組合建造 3 室內消防給水應根據建筑的總高度、體積或層數和用途按本規(guī)范第8章和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確定,室外消防給水應按本規(guī)范有關四級耐火等級建筑的規(guī)定確定。 □報警設施 總建筑面積大于1500m2的木結構公共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木結構住宅建筑內應設置火災探測與報警裝置。 五、城市交通隧道 □概述 國內外發(fā)生的隧道火災均表明,隧道特殊的火災環(huán)境對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是一個嚴重的挑戰(zhàn),而且火災在短時間內就能對隧道設施造成很大的破壞。有限的逃生和救援條件,要求對隧道采取與地面建筑不同的防火措施。 由于國家對地下鐵道的防火設計要求已有標準,而管線隧道、電纜隧道的情況與城市交通隧道有一定差異,本規(guī)范主要根據國內外隧道情況和相關標準,確定了城市交通隧道的通用防火技術要求。 五、城市交通隧道 □概述 隧道的用途及交通組成、通風情況決定了隧道可燃物數量與種類、火災的可能規(guī)模及其增長過程和火災延續(xù)時間,影響隧道發(fā)生火災時可能逃生的人員數量及其疏散設施的布置; 隧道的環(huán)境條件和隧道長度等決定了消防救援和人員的逃生難易程度及隧道的防煙、排煙和通風方案; 隧道的通風與排煙等因素又對隧道中的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影響很大。 隧道設計應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和條件后,合理確定防火要求。 五、城市交通隧道 □隧道分類 單孔和雙孔隧道應按其封閉段長度和交通情況分為一、二、三、四類,并應符合表12.1.2的規(guī)定。 五、城市交通隧道 □耐火極限 隧道承重結構體的耐火極限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一、二類隧道和通行機動車的三類隧道,其承重結構體耐火極限的測定應符合本規(guī)范附錄C的規(guī)定;對于一、二類隧道,火災升溫曲線應采用本規(guī)范附錄C第C.0.1條規(guī)定的RABT標準升溫曲線,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2.00h和1.50h;對于通行機動車的三類隧道,火災升溫曲線應采用本規(guī)范附錄C第C.0.1條規(guī)定的HC標準升溫曲線,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 2 其他類別隧道承重結構體耐火極限的測定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構件耐火試驗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9978.1的規(guī)定;對于三類隧道,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對于四類,耐火極限不限。 五、城市交通隧道 □車輛疏散 通行機動車的雙孔隧道,其車行橫通道或車行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水底隧道宜設置車行橫通道或車行疏散通道。車行橫通道的間隔和隧道通向車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間隔宜為1000m~1500m; 2 非水底隧道應設置車行橫通道或車行疏散通道。車行橫通道的間隔和隧道通向車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間隔不宜大于1000m; 五、城市交通隧道 □車輛疏散 3 車行橫通道應沿垂直隧道長度方向布置,并應通向相鄰隧道;車行疏散通道應沿隧道長度方向布置在雙孔中間,并應直通隧道外; 4 車行橫通道和車行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4.0m,凈高度不應小于4.5m; 5 隧道與車行橫通道或車行疏散通道的連通處,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城市交通隧道 □人員疏散 雙孔隧道應設置人行橫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人行橫通道的間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間隔,宜為250m~300m; 2 人行疏散橫通道應沿垂直雙孔隧道長度方向布置,并應通向相鄰隧道。人行疏散通道應沿隧道長度方向布置在雙孔中間,并應直通隧道外; 3 人行橫通道可利用車行橫通道; 五、城市交通隧道 □人員疏散 4 人行橫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2m,凈高度不應小于2.1m; 5 隧道與人行橫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連通處,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單孔隧道宜設置直通室外的人員疏散門或獨立避難所等避難設施。 五、城市交通隧道 □消防設施 在進行城市交通的規(guī)劃和設計時,應同時設計消防給水系統(tǒng)。四類隧道和行人或通行非機動車輛的三類隧道,可不設置消防給水系統(tǒng)。 隧道內應設置ABC類滅火器。 通行機動車的一、二、三類隧道應設置排煙設施。 隧道入口外100m~150m處,應設置隧道內發(fā)生火災時能提示車輛禁入隧道的警報信號裝置。 一、二類隧道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通行機動車的三類隧道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五、城市交通隧道 □供電及其他 一、二類隧道的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三類隧道的消防用電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 隧道內嚴禁設置可燃氣體管道;電纜線槽應與其他管道分開敷設。當設置10kV及以上的高壓電纜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分隔體與其他區(qū)域分隔。 隧道內設置的各類消防設施均應采取與隧道內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的保護措施,并應設置明顯的發(fā)光指示標志。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火災案例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火災案例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材料燃燒性能 A級材料屬于不燃材料,火災危險性很低,不會導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的內、外保溫系統(tǒng)中,要盡量選用A級保溫材料。 B2級保溫材料屬于普通可燃材料,在點火源功率較大或有較強熱輻射時,容易燃燒且火焰?zhèn)鞑ニ俣容^快,有較大的火災危險。如果必須要采用B2級保溫材料,需采取嚴格的構造措施進行保護。同時,在施工過程中也要注意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如分別堆放、遠離焊接區(qū)域、上墻后立即做構造保護等等。 B3級保溫材料屬于易燃材料,很容易被低能量的火源或電焊渣等點燃,而且火焰?zhèn)鞑ニ俣葮O為迅速。因此,在建筑的內、外保溫系統(tǒng)中嚴禁采用B3級保溫材料。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材料燃燒性能 B2級擠塑聚苯乙烯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材料燃燒性能 B1級擠塑聚苯乙烯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材料燃燒性能 B2級聚氨酯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材料燃燒性能 B1級聚氨酯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構造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基層墻體 具有必要耐火性能的建筑外圍護結構,是防止火勢蔓延的重要屏障。耐火性能差的屋頂和墻體,容易被外部高溫作用而受到破壞或引燃建筑內部的可燃物,導致火勢擴大。 基層墻體或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即為本規(guī)范第3.2節(jié)和第5.1節(jié)對建筑外墻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要求,不考慮外保溫系統(tǒng)的影響。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內保溫系統(tǒng)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內保溫系統(tǒng) 建筑外墻采用內保溫系統(tǒng)時,保溫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用火、燃油、燃氣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以及各類建筑內的疏散樓梯間、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等場所或部位,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保溫材料; 2 對于其他場所,應采用低煙、低毒且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的保溫材料; 3 保溫系統(tǒng)應采用不燃材料做防護層。采用燃燒性能為B1級的保溫材料時,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夾芯保溫 建筑外墻采用保溫材料與兩側墻體構成無空腔復合保溫結構體時,該結構體的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當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為B1、B2級時,保溫材料兩側的墻體應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應小于50mm。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人員密集場所 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其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除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建筑高度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薄抹灰系統(tǒng) 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無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薄抹灰系統(tǒng) 2 除住宅建筑和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防火構造 除本規(guī)范第6.7.3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當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按本規(guī)范第6.7節(jié)規(guī)定采用燃燒性能為B1、B2級的保溫材料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除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級保溫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墻上門、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50h; 2 應在保溫系統(tǒng)中每層設置水平防火隔離帶。防火隔離帶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防火隔離帶的高度不應小于300mm。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防火構造 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應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設置防護層,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規(guī)范第6.7.3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當按本規(guī)范第6.7節(jié)規(guī)定采用B1 、B2保溫材料時,防護層厚度首層不應小于15mm,其它層不應小于5mm。 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與基層墻體、裝飾層之間的空腔,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屋面保溫 建筑的屋面外保溫系統(tǒng),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時,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1.00h時,不應低于B1級。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的外保溫系統(tǒng)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防護層的厚度不應小于10mm。 當建筑的屋面和外墻外保溫系統(tǒng)均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屋面與外墻之間應采用寬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設置防火隔離帶進行分隔。 六、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電氣和外裝飾 電氣線路不應穿越或敷設在燃燒性能為B1或B2級的保溫材料中;確需穿越或敷設時,應采取穿金屬管并在金屬管周圍采用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防火保護措施。設置開關、插座等電器配件的部位周圍應采取不燃隔熱材料進行防火隔離等防火保護措施。 建筑外墻的裝飾層應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時,可采用B1級材料。MDX紅軟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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